发明名称 |
造纸废水三级综合物化生化处理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造纸废水三级综合物化生化处理方法,处理COD>2000mg·L-1、色度>500倍的造纸废水采用一级混凝氧化物化处理(简称一级物化处理)→二级生化处理→三级混凝氧化物化处理(简称三级物化处理)三级综合物化生化处理,就能将废水处理到CODcr浓度稳定在60mg·L-1以下,色度(稀释倍数)稳定在35倍以下。本发明工艺简单、处理效果好、成本低,使用的絮凝剂是市面上可以买到的液态铁系絮凝剂产品和液态铝系絮凝剂产品,助凝剂也是市面上可以买到的聚丙烯酰胺产品,完全可以利用造纸企业原有的物化处理和生化处理装置,只需再增加一个物化处理装置作为第三级处理,经三级综合物化生化法处理后即可完全经济、稳定达到国家最新排放标准。 |
申请公布号 |
CN10203044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4.27 |
申请号 |
CN201010526669.6 |
申请日期 |
2010.11.01 |
申请人 |
湖南化工研究院 |
发明人 |
刘卫海;杨慧;王晓光;曹金艳;石岩;王利丹;陶艳 |
分类号 |
C02F9/14(2006.01)I;C02F103/28(2006.01)N |
主分类号 |
C02F9/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 43008 |
代理人 |
赵洪 |
主权项 |
造纸废水三级综合物化生化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CODcr>2000mg/L、色度(稀释倍数)>500倍的造纸废水,经过一级混凝氧化物化处理简称一级物化处理→二级生化处理→三级混凝氧化物化处理简称三级物化处理的三级综合物化生化处理方法,处理后的水CODcr浓度稳定在60mg/L以下,色度(稀释倍数)稳定在35倍以下,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和其他污染物指标都达到国家GB3544‑2008排放标准。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