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驱动装置
摘要 上述驱动装置(310)包含:记录再生部(314);驱动控制部(311);和存储器电路(312)。驱动控制部(311)所执行的处理包含:接收至少指定光轨的逻辑下次可记录位置请求指示(S601);确定保存在存储器电路(312)中的至少一个应记录数据的容量(S602);基于逻辑下次可记录位置请求指示中指定的光轨内的最终记录位置和至少一个应记录数据的容量,将在逻辑下次可记录位置请求指示中指定的光轨内表示下次可记录数据的位置的物理地址确定为下次可记录位置(S603);将下次可记录位置变换为逻辑下次可记录位置(S604);以及输出逻辑下次可记录位置(S605)。
申请公布号 CN10100651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20
申请号 CN200580027823.2 申请日期 2005.06.14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中村正
分类号 G11B20/12(2006.01)I;G06F3/06(2006.01)I;G06F12/00(2006.01)I;G11B20/10(2006.01)I;G11B27/00(2006.01)I 主分类号 G11B20/1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浦柏明;刘宗杰
主权项 一种驱动装置,对追加记录型记录介质进行顺序记录,其中,上述追加记录型记录介质包含替换区和用户数据区,在上述用户数据区中至少分配有一条光轨,上述驱动装置包含:记录再生部,对上述追加记录型记录介质进行记录动作或再生动作;驱动控制部,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能够被所述处理器执行以用于控制上述记录再生部的程序;以及存储器电路,用来保存应记录的至少一个数据,上述驱动控制部执行如下处理:接收逻辑下次可记录位置请求指示,该逻辑下次可记录位置请求指示包括指定所述至少一条光轨之一的信息;确定保存在上述存储器电路中的至少一个应记录数据的容量;基于上述逻辑下次可记录位置请求指示所指定的上述光轨内的最终记录位置以及在假定至少一个应记录数据实际被记录在由逻辑下次可记录位置请求指示所指定的光轨上的情况下的上述至少一个应记录数据的容量,将上述逻辑下次可记录位置请求指示所指定的上述光轨内的表示下次可记录数据的位置的物理地址确定为下次可记录位置;将上述下次可记录位置变换为逻辑下次可记录位置;以及输出上述逻辑下次可记录位置。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