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音响再生装置及影像音响再生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音响再生装置及影像音响再生系统,频率校正部按照从扬声器向听取位置放射的再生声音的声压频率特性具有第一峰值和第二峰值的方式形成频率特性,并将第一峰值的中心频率设置在6kHz±15%的范围内、将第二峰值的中心频率设置在13kHz±15%的范围内。由此,本发明获得不会因各人差异而不同的高音频图像上升效果来使音频图像和影像一致,并且能够获得声音中无杂波的自然的音质。
申请公布号 CN10201765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13
申请号 CN200980105247.7 申请日期 2009.02.06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田中祥司;小笠原亮
分类号 H04R3/04(2006.01)I;H04N5/60(2006.01)I;H04N5/64(2006.01)I;H04S7/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4R3/0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汪惠民
主权项 一种音响再生装置,包括:扬声器,其从比影像再生装置的画面中央更靠下方的位置处放射声音;放大器,其驱动所述扬声器;和频率特性校正部,其将具有校正后的频率特性的信号输出给所述放大器,所述频率校正部按照从所述扬声器向听取位置放射的再生声音的声压频率特性具有第一峰值和第二峰值的方式形成频率特性,并将所述第一峰值的中心频率设置在6kHz±15%的范围内、将所述第二峰值的中心频率设置在13kHz±20%的范围内。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