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汽车改造成电动车之方案
摘要 本发明汽车改造成电动车之方案,是将原来汽车上用不上的内燃机B和水箱C拆除,仅留下机油泵、(供刹车使用)和离合器及变速箱D。然后将直流电动机E,通过万向接头连到离合器D的轴上即成。当汽车原来放置内燃机B的空间腾出来之后,除去添置了一台直流电动机E占据了一定的空间之外,其余的空间可以用作放置电池H之用,以及为了减轻撞车时所受到的损失,再增加一套减撞的设备F和G(见“车船用减撞设施”发明)本发明的重大特点是:不改变原车主的驾驶惯,当他在起步之前先踩下离合器再慢踩油门、慢放离合器时,车速就如同原来汽车的规律一样,徐徐起步、不会直蹿,这是通过此专利专门为此特点而设计的一套方案来保证的。(是通过在踩油门的过程中,逐步加大电机的输入电流来实现的)又由于此方案并未舍弃离合器和变速箱,因此,在倒车时,不必使电机倒转,从而增加了直流电机的使用寿命。
申请公布号 CN10200971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13
申请号 CN201010558964.X 申请日期 2010.11.25
申请人 吴佑之 发明人 吴佑之
分类号 B62D65/00(2006.01)I 主分类号 B62D65/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本发明专利汽车改造成电动车之方案,系一种不用对原有内燃机汽车作大的改动,而将燃油的汽车改造成为以电动机为动力的电动车,既经济、且不改变原车主的驾驶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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