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细长物体的包装壳体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细长物体(8)的包装壳体,包括基座元件(2),基座元件(2)具有一种限定出用于物体(8)的容器(4)的壳体壁(6),其中容器(4)具有基本上与包装状态下的物体(8)的纵向轴线同轴的纵向轴线(L)。基座元件(2)包括头部分(10)和紧挨着头部分(10)沿纵向轴线(L)的方向布置的保持部分(12),保持部分(12)通过弱化区(30)连接到头部分(10)并包括至少一个保持装置(34),所述至少一个保持装置(34)用于在保持部分(12)中保持住体(8)。根据本发明,弱化区(30)是预定破坏点(32)。对保持装置(34)分配至少一个分隔器(42a、42b),构造所述至少一个分隔器(42a、42b)以使得相对于沿纵向轴线(L)的方向延伸的保持部分(12)的壳体壁(6)的部分以非接触方式保持住处于包装状态下的物体(8)。
申请公布号 CN10200979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13
申请号 CN201010274420.0 申请日期 2010.09.03
申请人 斯特劳曼控股公司 发明人 D·京特;G·布伦纳
分类号 B65D85/20(2006.01)I;B65D25/10(2006.01)I;B65D25/04(2006.01)I;B65D25/38(2006.01)I 主分类号 B65D85/2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彭武
主权项 一种用于细长物体(8)的包装壳体,包括基座元件(2),基座元件(2)具有限定出用于物体(8)的容器(4)的一种壳体壁(6),其中容器(4)具有基本上与包装状态下的物体(8)的纵向轴线同轴的纵向轴线(L),基座元件(2)包括头部分(10)和紧挨着头部分(10)沿纵向轴线(L)的方向布置的保持部分(12),保持部分(12)通过弱化区(30)连接到头部分(10)并包括至少一个保持装置(34),所述至少一个保持装置(34)旨在用于在保持部分(12)中保持住物体(8),其中弱化区(30)是预定破坏点(32)并且对保持装置(34)分配至少一个分隔器(42a、42b),构造所述至少一个分隔器(42a、42b),从而使得相对于沿纵向轴线(L)的方向延伸的保持部分(12)的壳体壁(6)的部分以非接触方式保持住处于包装状态下的物体(8)。
地址 瑞士巴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