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脱毛器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为脱毛器。2.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脱毛。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如立体图1所示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1。
申请公布号 CN301516746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13
申请号 CN201030152522.6 申请日期 2010.04.13
申请人 峰星有限公司 发明人 姚伟华
分类号 28-03 主分类号 28-03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王文生
主权项
地址 中国香港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