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即插即用网路装置取得双网路协定位址之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11
申请号 TW096126618 申请日期 2007.07.20
申请人 友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高次轩
分类号 H04L12/28 主分类号 H04L12/2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严国杰 台北市大同区承德路1段70之1号6楼
主权项 一种即插即用网路装置取得双网路协定位址之方法,系应用于一网路上可相互传输资料之至少一网路装置,该方法包括:采用动态主机设定通讯协定(Dynamic Host Configuration Protocol,简称DHCP),向该网路上连接之一DHCP伺服器,要求取得一第一网路协定位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同时,利用自动配置网路位址协定(automatic link-local IP address allocation,简称自动IP位址),要求自动产生一第二网路协定位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及当该网路装置采用DHCP协定或自动IP位址协定之其中一种方式,优先取得一网路协定位址时,各该网路装置便依据优先取得之网路协定位址,对其他网路装置进行资料之传输。如请求项1所述之方法,其中当该网路装置采用DHCP协定或自动IP位址协定之其中一种方式,优先取得一网路协定位址后,该网路装置再持续利用DHCP协定或自动IP位址协定之其中另一种方式,取得另一网路协定位址。如请求项2所述之方法,其中当该网路装置以该DHCP协定之方式,取得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时,该方法尚包括:向目前之网路中搜寻到的该DHCP伺服器发出欲获得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的一要求;判断是否先自该DHCP伺服器分配到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及若该网路装置先被分配到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则该网路装置便依据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对其他网路装置进行资料之传输。如请求项3所述之方法,其中当该网路装置依据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对其他网路装置进行资料之传输时,该方法尚包括:持续以该自动IP位址协定之方式,继续要求取得该第二网路协定位址;判断是否取得该第二网路协定位址;及当该网路装置同时取得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及第二网路协定位址时,该网路装置将使用与其他网路装置之网路协定位址相符的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或第二网路协定位址,对其他网路装置进行资料之传输。如请求项2所述之方法,其中当各该网路装置以该自动IP位址协定之方式,取得网路协定位址时,该方法尚包括:依据该自动IP位址协定之方式,于169.254.x.x之范围下,先取得该第二网路协定位址;及对该第二网路协定位址进行检验无误后,利用该第二网路协定位址对其他网路装置进行资料之传输。如请求项5所述之方法,其中当该网路装置依据该第二网路协定位址,对其他网路装置进行资料之传输时,该方法尚包括:持续地于目前之网路中搜寻该DHCP伺服器,并发出欲获得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的要求;判断是否自该DHCP伺服器分配到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当该网路装置同时取得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及第二网路协定位址时,该网路装置侦测其他网路装置所使用的网路协定位址,并判断是否选择改以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对其他网路装置进行资料之传输;及若是,则改以该第一网路协定位址进行讯号、资料的交换。如请求项5所述之方法,其中当该网路装置对该第二网路协定位址进行检验时,该方法尚包括:对该网路上之其他网路装置进行该第二网路协定位址之宣告;判断所取得之第二网路协定位址是否已被其他之网路装置所使用;及若该第二网路协定位址已被其他之网路装置使用,则各该网路装置再于169.254.x.x之范围下,取得不同于该第二网路协定位址之另一第二网路协定位址,并回到对该网路上之其他网路装置进行该第二网路协定位址之宣告。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新湖三路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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