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机动二轮车的尾灯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的机动二轮车的尾灯装置,即使各国的样式造成车牌照的安装角度不同,也可以可靠照射车牌照而且不需要在发货产品之外另行设置专用的尾灯安装部件,而且价格低。设有设置在尾灯支撑撑条(60)的前部,使尾灯装置(50)的支撑位置能在车辆前后方向移动的多个前部卡合部(71、72);设置在尾灯支撑撑条(60)的后部,使尾灯装置(50)的支撑位置能够在车辆前后方向移动的多个后部卡合部(73、74);设置在尾灯装置(50)的前部,与多个前部卡合部(71、72)中的任一个卡合的前部被卡合部(75);和设置在尾灯装置(50)的后部,与多个后部卡合部(73、74)中的任一个卡合的后部被卡合部(76)。 |
申请公布号 |
CN10200138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4.06 |
申请号 |
CN201010268795.6 |
申请日期 |
2010.08.30 |
申请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西岛弘;大田裕康;大桥速人;芦原英治;渡边淳;东鹤周斗 |
分类号 |
B62J6/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2J6/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何腾云 |
主权项 |
一种机动二轮车(10)的尾灯装置(50),所述机动二轮车(10)的尾灯装置(50)配置在车牌照(36)的上方,设有对所述车牌照进行照射的尾灯灯泡(54),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灯装置通过尾灯支撑撑条(60)支撑在车架(11)上,设有:设置在所述尾灯支撑撑条的前部,使所述尾灯装置相对于所述车牌照的支撑位置能够在车辆前后方向移动的多个前部卡合部(71、72);设置在所述尾灯支撑撑条的后部,使所述尾灯装置相对于所述车牌照的支撑位置能够在车辆前后方向移动的多个后部卡合部(73、74);设置在所述尾灯装置的前部,与所述多个前部卡合部中的任一个卡合的前部被卡合部(75);和设置在所述尾灯装置的后部,与所述多个后部卡合部中的任一个卡合的后部被卡合部(76)。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