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对辊破碎机
摘要 本发明所述的破碎机,包括驱动装置、主动轴、从动轴、传动机构、辊筒、进料口、出料口、支架;传动机构由主动轮胎和从动轮胎组成,主动轴一端与驱动装置相连,另一端与主动轮胎相连,从动轴与从动轮胎相连,使主动轮胎和从动轮胎相互紧密配合,主动轴、从动轴上分别紧套有辊筒,辊筒上固定有直列齿;当两个辊筒做相对运动,对进入破碎机内的物料进行挤压,使物料颗粒变小,并使物料颗粒顺利进入设备本体;该破碎机的优点为:传动力大且可调节、对设备损伤小、工作平稳性安全、噪音小的、易清洗、物料无残留。
申请公布号 CN10199213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3.30
申请号 CN200910017951.9 申请日期 2009.08.21
申请人 霍春生 发明人 张群;曹德勇;霍春生
分类号 B02C4/02(2006.01)I;B02C4/42(2006.01)I;B02C4/08(2006.01)I;B02C4/30(2006.01)I;B02C4/32(2006.01)I;B02C4/28(2006.01)I;G01N1/28(2006.01)I 主分类号 B02C4/02(2006.01)I
代理机构 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 37222 代理人 聂磊
主权项 一种对辊破碎机,包括驱动装置、主动轴、从动轴、传动机构、辊筒、进料口、出料口、支架;其特征在于传动机构由主动轮胎和从动轮胎组成,主动轴一端与驱动装置相连,另一端与主动轮胎相连,从动轴与从动轮胎相连,使主动轮胎和从动轮胎相互紧密配合,主动轴、从动轴上分别紧套有辊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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