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光源装置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光源装置(101),具备:激振出可见区域的波长的第一激光(11A)的第一半导体激光元件(10A)、激振出可见区域的波长的第二激光(11B)的第二半导体激光元件(10B)、被照射第一激光(11A)及第二激光(11B)并将所照射的第一激光(11A)及第二激光(11B)不改变波长地散射的光散射体(30)。由于波长不被变换,因此可以不将第一半导体激光元件(10A)及第二半导体激光元件(10B)激振出的第一激光(11A)及第二激光(11B)的能量损失地发出。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99726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3.30 |
申请号 | CN201010254559.9 | 申请日期 | 2010.08.13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高桥幸司 |
分类号 | H01S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1S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张远 |
主权项 | 一种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激振出可见区域的波长的激光(11A、11B)的2个以上的半导体激光元件(10A、10B)、被照射所述激光(11A、11B)而将所照射的所述激光(11A、11B)不改变波长地散射的光散射体(30),从2个以上的所述半导体激光元件(10A、10B)中激振出的所述激光(11A、11B)分别为不同的颜色。 | ||
地址 | 日本国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