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在不降低显示品位的情况下根据图像信号特征量的变化完成最佳图像显示,同时减少电耗。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图像的液晶板和照射该液晶板的光源,且在输入图像信号的特征量大于预定值C3时对所述光源的发光亮度进行可变地控制,从而随着该特征量变大,使所述光源的发光亮度降低。这里,所述输入图像信号的特征量是一个帧内的平均亮度电平对输入图像信号的最大亮度电平的比率。对于所述预定值C3,所述一个帧内的平均亮度电平对输入图像信号的最大亮度电平的比率设定在68.2%至90.0%的范围内。
申请公布号 CN10138819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3.23
申请号 CN200810169434.9 申请日期 2007.02.05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小桥川诚司;关口裕也;山口祐一郎
分类号 G09G3/36(2006.01)I;G09G3/20(2006.01)I;G02F1/133(2006.01)I;H04N5/66(2006.01)I 主分类号 G09G3/36(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张鑫
主权项 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包括显示图像的液晶板和照射该液晶板的光源,且其在输入图像信号的特征量大于预定值时对所述光源的发光亮度进行可变地控制,从而随着该特征量变大,使所述光源的发光亮度降低,其中,所述输入图像信号的特征量是一个帧内的平均亮度电平对输入图像信号的最大亮度电平的比率,且其中对于所述预定值,所述一个帧内的平均亮度电平对输入图像信号的最大亮度电平的比率设定在68.2%至90.0%的范围内。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