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采用工业焦粉替代活性炭处理焦化废水的方法
摘要 一种采用工业焦粉替代活性炭处理焦化废水的方法,它包括(A)对焦化废水进行酸化处理;(B)利用工业焦粉在吸附塔中对废水进行吸附处理;(C)吸附饱和后的湿工业焦粉经隔氧高温加热再生回用或不经再生直接替代普通焦粉掺入炼铁烧结矿原料中利用三个过程。其中A过程采用硫酸或工业废硫酸调节废水pH值至2.0~3.0,B过程所述的工业焦粉吸附塔或吸附槽内装有直接从焦化厂生产的粒度为10~80目的鲜焦粉,C过程吸附饱和后的湿工业焦粉经300~450℃隔氧(真空或氮气氛围下)高温加热再生回用或不经再生而直接替代普通焦粉掺入炼铁烧结矿原料中利用。处理后,出水水质中色度和COD值的脱除率分别达到65%和85%,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一级排放标准。
申请公布号 CN10143989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3.23
申请号 CN200810143469.5 申请日期 2008.10.31
申请人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湘潭大学 发明人 刘宪;杨运泉;沈毅;李娅;何鑫;刘文英;刘燕飞
分类号 C02F1/28(2006.01)I 主分类号 C02F1/28(2006.01)I
代理机构 长沙新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3210 代理人 李由
主权项 一种采用工业焦粉替代活性炭处理焦化废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处理工艺方法为:(A)对焦化废水进行酸化处理,采用的酸是5%~10%wt的稀硫酸或工业废硫酸,进塔废水酸化是在pH值=2.0~3.0;(B)利用工业焦粉替代活性炭在吸附塔中对废水进行吸附处理,工业焦粉粒度范围是10~80目;(C)吸附饱和后的湿工业焦粉经隔氧高温加热再生回用或不经再生而直接替代普通焦粉掺入炼铁烧结矿原料中利用,采用的吸附饱和后湿工业焦粉的再生温度在300~450℃范围,再生时间在4~8h,再生条件是真空或氮气保护气氛,真空度为720~750mmHg。
地址 411101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钢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