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应用于立体视觉投影系统之传递模组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3.21
申请号 TW099219743 申请日期 2010.10.13
申请人 群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志鸿;徐志翔
分类号 H04N13/00 主分类号 H04N1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谢佩玲 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2段107号12楼;王耀华 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2段107号12楼
主权项 一种传递模组,系应用于一种立体视觉投影系统,该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包含一投影模组、一显示单元及至少一主动式快门眼镜,该投影模组系发射一投影影像及一对应该投影画面切换频率之同步光信号,该显示单元设置于该投影模组之对面侧,供显示该投影影像,该主动式快门眼镜位于该显示单元之对面侧,该传递模组设置于该投影模组之对面侧,该传递模组系用以改变同步光信号之传递方向,以将由该投影模组朝向该显示单元发射之同步光信号扩大发散角度地传递至该主动式快门眼镜,供该主动式快门眼镜对应该投影画面之切换频率交替地遮蔽使用者视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传递模组包含:一基板;一接收单元,连接于该基板,用以接收该同步光信号;以及一发射单元,连接于该基板,用以将该同步光信号传递至该主动式快门眼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接收单元系为一设置于该基板之光学元件的接收部,该发射单元为该光学元件的发射部,且该光学元件包含一透光本体,该接收部与该发射部系一体成型。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基板包含一第一板体及一设置于该第一板体之第二板体,且该第二板体大致垂直地连接于该第一板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基板包含一第一板体及一第二板体,且该第二板体系可角度调整地设置于该第一板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传递模组,其中该发射单元具有一具有发散能力之出光面,以扩大该同步光信号的出射角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接收单元具有一具有聚焦能力之入光面,以将入射于该接收部之同步光信号聚焦于该透光本体内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接收单元具有一入光面,且该入光面之曲率皆小于该出光面之曲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接收单元电性连接该发射单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传递模组更包含一第一透镜组,设置于该接收单元前端,且第一透镜组为具有聚焦作用之正透镜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传递模组更包含一第二透镜组,设置于该发射单元前端,且该第二透镜组为具有发散作用之负透镜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传递模组更包含一信号放大电路及一控制电路,设置于该基板且电连接于该接收单元与该发射单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接收单元为一光电晶体或感光二极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发射单元为一发光二极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传递模组包含:一基板;一光学元件,设置于该基板,该光学元件具有一外凸反射面,且该外凸反射面系面对该投影模组,用以将该同步光信号反射传递至该主动式快门眼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立体视觉投影系统,其中该外凸反射面设置有一光学微结构,且该光学微结构可以为同心圆或菱形阵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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