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行车影像录制方法及其行车影像录制系统,及其机器可读取媒体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3.11
申请号 TW097141344 申请日期 2008.10.28
申请人 纬创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余建志;叶志峰
分类号 B60R11/04 主分类号 B60R11/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颜锦顺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
主权项 一种行车影像录制方法,适用于一电子装置,用以录制一行车影像,包括下列步骤:接收一定位讯号;解码该定位讯号,得到一判断资料;依据该判断资料,判断一既定条件是否成立;当该既定条件成立时,继续录制该行车影像;以及当该既定条件持续未成立一既定时间后,停止录制该行车影像,其中该既定条件系与该电子装置之位置变化及/或速率变化有关。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方法,其中该判断资料包括一位置资料、一速率资料以及一时间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方法,其中该依据该判断资料判断该既定条件是否成立系判断该电子装置之位置是否持续变化以及该电子装置之速率是否不为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方法,其中当该电子装置之位置未持续变化或该电子装置之速率为零,判断该既定条件未成立。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方法,更包括:当停止录制该行车影像时,显示一讯息,用以表示该行车影像已停止录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方法,更包括:当显示该讯息后,手动利用一使用者介面,取消停止录制该行车影像之要求。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方法,其中该电子装置更包括一记忆体单元,该记忆体单元具有一固定长度之可录影时间,且该既定时间系与该可录影时间相关。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方法,更包括:当停止录制该行车影像后,利用于该既定时间之一录制影像与停止前一段时间之片段影像,产生一保护影像;将该保护影像设为一唯读影像;以及储存该唯读影像于一记忆体单元中。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方法,更包括:设定一讯号不良累积时间;以及当发现该定位讯号接收不良所累积的时间超过该讯号不良累积时间时,利用于该讯号不良累积时间之一录制影像与停止前一段时间之片段影像,产生一保护影像;将该保护影像设为一唯读影像;以及储存该唯读影像于一记忆体单元。一种行车影像录制系统,包括:一讯号接收单元,用以接收一定位讯号;一影像撷取单元,用以撷取/录制一行车影像;以及一控制单元,耦接至该讯号接收单元以及该影像撷取单元,依据该定位讯号,得到一判断资料并且依据该判断资料,判断一既定条件是否成立,其中该既定条件系与该电子装置之位置变化及/或速率变化有关,且当该既定条件成立时,该控制单元致使该影像撷取单元继续录制该行车影像,而当该既定条件持续未成立一既定时间后,该控制单元致使该影像撷取单元停止录制该行车影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系统,更包括一记忆体单元,用以储存该行车影像,其中该记忆体单元具有一固定长度之可录影时间,且该既定时间系与该可录影时间相关。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系统,其中该控制单元更于停止录制该行车影像后,利用于该既定时间之一录制影像与停止前一段时间之片段影像,产生一保护影像,并将该保护影像设为一唯读影像储存于该记忆体单元中。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系统,更包括一显示单元,用以于停止录制该行车影像时,显示一讯息,表示该行车影像已停止录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系统,其中该显示单元更提供一使用者介面,提供一使用者手动取消停止录制该行车影像之要求。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系统,其中该控制单元更包括一计时器,用以于该既定条件未成立时开始一计时,以得知该既定条件是否持续该既定时间未成立。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系统,其中该判断资料包括一位置资料、一速率资料以及一时间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行车影像录制系统,其中该控制单元判断该既定条件是否成立系判断该电子装置之位置是否持续变化以及该电子装置之速率是否不为零,并且当该电子装置之位置未持续变化或该电子装置之速率为零,判断该既定条件未成立。一种机器可读取媒体,储存一程式码用以执行时致使一装置执行一行车影像录制方法,用以录制一行车影像,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得到一定位讯号;解码该定位讯号,得到一判断资料;依据该判断资料,判断一既定条件是否成立;当该既定条件成立,继续录制该行车影像;以及当该既定条件持续未成立一既定时间后,停止录制该行车影像,其中该既定条件系与该电子装置之位置变化及/或速率变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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