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键盘
摘要 一种发光键盘,其包括一外壳体、一键盘部与一发光部,该键盘部与该发光部设置于该外壳体内,而该发光部包含至少一个容置槽与一设于该容置槽内的发光元件,该容置槽的周缘上设有至少一个第一凹陷部与至少一个第二凹陷部,该第一凹陷部与该第二凹陷部的内壁分别形成有一第一曲面与一第二曲面,该发光元件产生一发散至该第一凹陷部与该第二凹陷部的光源,该光源经过该第一曲面与该第二曲面后将朝该第一凹陷部与该第二凹陷部的内凹的方向进行传递,因此可更有效地控制该光源于该发光部中的行进方向。
申请公布号 CN201758091U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3.09
申请号 CN201020262187.X 申请日期 2010.07.13
申请人 新巨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进亿
分类号 H01H13/83(2006.01)I 主分类号 H01H13/83(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代理人 余刚;吴孟秋
主权项 一种发光键盘,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键盘包括:一外壳体(10)与一键盘部(20),所述外壳体(10)具有一供所述键盘部(20)设置的开口(13);以及一发光部(30),设置于所述外壳体(10)内,所述发光部(30)包含至少一个容置槽(32a、32b、32c、32d)与一设于所述容置槽(32a、32b、32c、32d)内的发光元件(33),所述容置槽(32a、32b、32c、32d)的周缘上设有与所述容置槽(32a、32b、32c、32d)连通的至少一个第一凹陷部(40、43)和至少一个第二凹陷部(41、42、44、45),所述第一凹陷部(40、43)与所述第二凹陷部(41、42、44、45)的内壁分别形成有第一曲面(401、431)与第二曲面(411、421、441、451)。
地址 中国台湾台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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