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系统、背光系统以及显示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照明系统(10)、背光系统以及显示设备。所述照明系统包括光源(20),其被配置用以经由光导(30)向所述照明系统的光出射窗(40)发光。所述光导具有布置在后壁(34)对侧的前壁(32),以便在基本上与所述前壁相平行的方向上对光进行引导。所述光导(30)与所述光出射窗(40)之间的距离(D)朝向所述光出射窗(40)的边缘(42)减小。所述光导(30)还包括光入射窗(36),用于接收来自远离所述光出射窗的边缘布置的所述光源的光。根据本发明的照明系统,除其他外,具有其厚度可在所述光出射窗的边缘处减小的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10198334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3.02
申请号 CN200980112068.6 申请日期 2009.04.01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F·皮杰尔曼;M·C·J·M·威森伯格;M·P·C·M·克里杰恩;L·C·卡斯珀
分类号 G02B6/00(2006.01)I;F21V8/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6/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吴立明
主权项 一种照明系统(10),其包括光源(20、22和24),所述光源被配置用以经由光导(30)向所述照明系统(10)的光出射窗(40)发光,‑所述光导(30)具有被布置在后壁(34)的对侧的前壁(32),并且适合用以在基本上与所述前壁(32)平行的方向上对光进行引导,所述光导(30)包括光输出耦合结构(50),用于将至少一部分受到引导的光改变方向为经由所述前壁(32)朝向所述光出射窗(40),所述光导(30)与所述光出射窗(40)之间的距离(D)朝向所述光出射窗(40)的边缘(42)减小,所述光导(30)还包括光入射窗(36),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光源(20、22和24)的光,所述光入射窗(36)被布置得远离所述光出射窗(40)的边缘(42)。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