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资讯记录装置及资讯记录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3.01
申请号 TW094122668 申请日期 2005.07.05
申请人 先锋公司 发明人 村松英治;堀川邦彦;黑田和男
分类号 G11B7/24 主分类号 G11B7/2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经臣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346号11楼;宿希成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346号11楼
主权项 一种资讯记录装置,系用来在资讯记录媒体上将记录资讯予以记录者,该资讯记录媒体具备有:(i)第1记录层,具有可以记录用以校正雷射光功率之试写资讯的第1校正用区域;和(ii)第2记录层,具有可以记录于与上述第1校正用区域为同一半径位置处所设置之上述试写资讯之第2校正用区域;其特征在于具备有:第1记录手段,往从上述资讯记录媒体之内周侧朝向外周侧之方向,于上述第1记录层记录上述记录资讯;第2记录手段,往从上述资讯记录媒体之外周侧朝向内周侧之方向,于上述第2记录层记录上述记录资讯;判定手段,判定上述第1校正用区域及第2校正用区域是否各自于互相面对之位置上具有指定大小之空白区域;第1校正手段,在上述第1校正用区域中,以指定大小之区域部份系从外周侧朝向内周侧而使用之方式,将上述试写资讯记录于位在较上述空白区域偏外周侧的记录区域上,藉以校正当记录上述记录资讯于上述第1记录层时之上述功率;以及第2校正手段,在上述第2校正用区域中,以指定大小之区域部份系从内周侧朝向外周侧而使用之方式,将上述试写资讯记录于位在较上述空白区域偏内周侧的记录区域上,藉以校正当记录上述记录资讯于上述第2记录层时之上述功率;(i)在藉由上述判定手段判定具有上述指定大小之空白区域的情况下,使上述第1校正手段或上述第2校正手段进行动作,(ii)在藉由上述判定手段判定不具有上述指定大小之空白区域的情况下,则不使上述第1校正手段或上述第2校正手段进行动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资讯记录装置,其中,上述第1校正手段作成表示上述第1校正用区域内之上述试写资讯之记录状况的第1使用状况资讯;上述第2校正手段作成表示上述第2校正用区域内之上述试写资讯之记录状况的第2使用状况资讯。一种资讯记录方法,系用来在资讯记录媒体上将记录资讯予以记录者,该资讯记录媒体具备有:(i)第1记录层,具有可以记录用以校正雷射光功率之试写资讯的第1校正用区域;和(ii)第2记录层,具有可以记录于与上述第1校正用区域为同一半径位置处所设置之上述试写资讯之第2校正用区域;其特征在于具备有:第1记录步骤,往从上述资讯记录媒体之内周侧朝向外周侧之方向,于上述第1记录层记录上述记录资讯;第2记录步骤,往从上述资讯记录媒体之外周侧朝向内周侧之方向,于上述第2记录层记录上述记录资讯;判定步骤,判定上述第1校正用区域及第2校正用区域是否各自于互相面对之位置上具有指定大小之空白区域;第1校正步骤,在上述第1校正用区域中,以指定大小之区域部份系从外周侧朝向内周侧而使用之方式,将上述试写资讯记录于位在较上述空白区域偏外周侧的记录区域上,藉以校正当记录上述记录资讯于上述第1记录层时之上述功率;以及第2校正步骤,在上述第2校正用区域中,以指定大小之区域部份系从内周侧朝向外周侧而使用之方式,将上述试写资讯记录于位在较上述空白区域偏内周侧的记录区域上,藉以校正当记录上述记录资讯于上述第2记录层时之上述功率;(i)在藉由上述判定步骤判定具有上述指定大小之空白区域的情况下,实行上述第1校正步骤或上述第2校正步骤,(ii)在藉由上述判定步骤判定不具有上述指定大小之空白区域的情况下,则不实行上述第1校正步骤或上述第2校正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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