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麦芽根之饮食物之制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3.01
申请号 TW093109832 申请日期 2004.04.09
申请人 三得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近藤胜;长尾浩二;横尾芳明
分类号 A23L3/52 主分类号 A23L3/5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
主权项 一种饮食物之制法,系包含使麦芽根浸渍于液体中以液体浸出麦芽根成分的步骤,以及去除以液体浸出后的麦芽根之步骤之饮食物之制法,其特征系使用低于150微米大小的粒子比例为60重量%以下之麦芽根。一种饮食物之制法,系包含使麦芽根浸渍于液体中以液体浸出麦芽根成分的步骤,以及去除以液体浸出后的麦芽根之步骤之饮食物之制法,其特征系使用比表面积为1.90米2/克以下之麦芽根。一种饮食物之制法,系包含使麦芽根浸渍于液体中以液体浸出麦芽根成分的步骤,以及去除以液体浸出后的麦芽根之步骤之饮食物之制法,其特征系将粉碎的麦芽根以18.5筛目之筛分散落下,在其下方设置100毫升的容器接收,于测定该重量时,使用下式所得之体积密度为0.37克/毫升以下之麦芽根,体积密度(克/毫升)=容器内试料的重量(克)÷容器的容量(毫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第3项中任一项之饮食物之制法,其中饮食物系为饮料、食品、或浸出液。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饮食物之制法,其中饮料系为酒精饮料或无酒精饮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饮食物之制法,其中酒精饮料系为啤酒、发泡酒、杂酒、低酒精麦芽饮料、烈性酒类、威士忌或蒸馏酒。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饮食物之制法,其中水及啤酒花以外的原料中的麦芽根比率为0.1~30重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饮食物之制法,其中酒精饮料系为啤酒、发泡酒或低酒精麦芽饮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饮食物之制法,其中无酒精饮料系为清凉饮料、茶饮料、乳饮料。一种饮食物,其系由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9项中任一项之饮食物之制法而得到。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