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花生食品及其制作方法 | ||
摘要 | 一种花生食品,是由下述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花生60~100份,炸好的辣椒食品3~4份,食盐1~6份,味精0.2~0.6份,白砂糖0.1~3.0份,孜然0.2~3.0份,花椒0.2~5.0份和五香粉0.1~5.0份。本发明的花生食品具有结构多样、味道鲜美且营养丰富等优点。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33874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2.23 |
申请号 | CN200710176050.5 | 申请日期 | 2007.10.18 |
申请人 | 刘铁 | 发明人 | 刘铁 |
分类号 | A23L1/36(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3L1/3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正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7 | 代理人 | 王德桢 |
主权项 | 一种花生食品,其特征在于,是由下述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花生60~100份, 炸好的辣椒食品3~4份, 食盐1~6份,味精0.2~0.6份,白砂糖 0.1~3.0份,孜然0.2~3.0份,花椒0.2~5.0份,五香粉 0.1~5.0份;所述的“炸好的辣椒食品”是按专利申请号:200610076793.0,发明名称为:“一种辣椒食品及其制作方法”所制作出的产品;上述花生食品的制作方法,其步骤如下:1)将花生浸泡在水中24~36小时,过滤备用;2)将60~100份花生、1~6份食盐、0.2~0.6份味精、0.1~3.0份白砂糖、0.2~3.0份孜然、0.2~5.0份花椒和0.1~5.0份五香粉放入锅中,加入适当的水,以能浸没所有原料为标准,加热至沸腾,煮1~2小时;3)将花生捞出后加热烘烤至水份含量≤12%,备用;4)将步骤3)制得的花生放入80~90℃的油中,花生和油的重量份数比为1∶0.1~0.5;翻炒5‑10分钟,加入3~4份炸好的辣椒食品,继续翻炒3~4分钟,出锅即得产品。 | ||
地址 | 100076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团忠路建新甲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