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面板及液晶显示器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2.21
申请号 TW095142999 申请日期 2006.11.21
申请人 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詹家明;卓宏昇;萧坤星
分类号 G02F1/133 主分类号 G02F1/13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其具有一显示区域,该液晶显示面板包括:一第一基板;一第二基板,其与该第一基板相对设置;一框胶,其用于贴合该第一基板及第二基板,且与该第一基板及第二基板形成一液晶盒;及一液晶层,其置于该液晶盒内;其中,该第一基板之位于该显示区域外且邻近该框胶之边缘区域及第二基板之位于该显示区域外且邻近该框胶之边缘区域分别包括间隔分布之复数突起,该复数突起设置于该框胶与该显示区域之间,该第一基板之突起与该第二基板之突起交错设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一基板之突起呈多列排布,对于该第一基板上的每一奇数列上之任一突起,该第一基板上与该奇数列相邻的偶数列之该突起相对应。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二基板上之突起呈多列排布,且该第二基板上的奇数列突起的排布规律舆该第一基板上的偶数列突起的排布规律相同,该第二基板上的偶数列突起的排布规律舆该第一基板上的奇数列突起的排布规律相同。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一基板上的各列突起舆该第二基板上的同一列突起交替排列。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突起系横截面为梯形之长条状突起。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突起横截面的与该第一基板或第二基板平行之宽度为20~200 um。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突起向液晶层延伸之高度为1.5~2.5um。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突起系圆柱状物。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突起包括相连之一底部及一端部,该底部与该端部之横截面均呈梯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一基板及该第二基板之突起为“Y”形突起。一种液晶显示器,其包括一液晶显示面板及一背光模组,由该背光模组出射之光入射该液晶显示面板,该液晶显示面板具有一显示区域,该液晶显示面板包括:一第一基板;一第二基板,其与该第一基板相对设置;一框胶,其用于贴合该第一基板及第二基板,且与该第一基板及第二基板形成一液晶盒;及一液晶层,其置于该液晶盒内;其中,该第一基板之位于该显示区域外且邻近该框胶之边缘区域及第二基板之位于该显示区域外且邻近该框胶之边缘区域分别包括间隔分布之复数突起,该复数突起设置于该框胶与该显示区域之间,该第一基板之突起与该第二基板之突起交错设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一基板之突起呈多列排布,对于该第一基板上的每一奇数列上之任一突起,该第一基板上与该奇数列相邻的偶数列之该突起相对应。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二基板上之突起呈多列排布,且该第二基板上的奇数列突起的排布规律舆该第一基板上的偶数列突起的排布规律相同,该第二基板上的偶数列突起的排布规律舆该第一基板上的奇数列突起的排布规律相同。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一基板上的各列突起舆该第二基板上的同一列突起交替排列。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突起系横截面为梯形之长条状突起。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突起横截面的与该第一基板或第二基板平行之宽度为20~200 um。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突起向液晶层延伸之高度为1.5~2.5um。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突起系圆柱状物。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突起包括相连之一底部及一端部,该底部与该端部之横截面均呈梯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第一基板及该第二基板之突起为“Y”形突起。
地址 苗栗县竹南镇新竹科学园区科学路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