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显示装置和电视接收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照明装置、显示装置和电视接收装置。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光源(17);对上述光源(17)供给驱动电力的电源(170);和将上述光源(17)与上述电源(170)电连接的中继部件(150),上述光源(17)具备用于接收上述驱动电力的供给的外导线(42),上述中继部件(150)具备中继主体部(152),该中继主体部(152)由导电性橡胶形成且基于能够插入上述外导线(42)的开口部(158),上述外导线(42)插入在上述中继主体部(152)的上述开口部(158)内,与该开口部(158)的内表面弹性接触。
申请公布号 CN10196548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2.02
申请号 CN200880127922.1 申请日期 2008.10.27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鷹田良树
分类号 F21V19/00(2006.01)I;F21S2/00(2006.01)I;F21V23/00(2006.01)I;G02F1/1333(2006.01)I;G02F1/13357(2006.01)I;H05B41/24(2006.01)I;F21Y103/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V19/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光源;向所述光源供给驱动电力的电源;和将所述光源和所述电源电连接的中继部件,所述光源具备用于接收所述驱动电力的供给的外导线,所述中继部件具备中继主体部,该中继主体部由导电性橡胶形成且具有能够插入所述外导线的开口部,所述外导线插入在所述中继主体部的所述开口部内,与该开口部的内表面弹性接触。
地址 日本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