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秘书笔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需要品中的一种书写用具,它主要是在笔本体内部设有具有录、放音功能的语音集成电路IC及可设定时间与闹铃的电子时钟,使笔不仅能写,且可收录时间及放出所录的声音,又可依设定的时间到达时准时以闹铃声提醒使用者,以辅助使用者达到高效率的工作要求。 | ||
申请公布号 | CN2269314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7.12.03 |
申请号 | CN96219226.0 | 申请日期 | 1996.09.27 |
申请人 | 黄显婷 | 发明人 | 黄显婷 |
分类号 | B43K29/12;B43K29/087;B43K29/00 | 主分类号 | B43K29/12 |
代理机构 | 清华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廖元秋 |
主权项 | 1、一种秘书笔,其特征在于它在笔本体内部设有语音集成电路IC及电子时钟,并自语音集成电路IC延设有录音控制键与放音控制键露出笔本体外,而在笔本体顶端设有一隐藏于内部的传声器,另由电子时钟延设有露出于笔本体外的显示器、时间闹铃控制键、闹铃开关、小时按键及分钟按键。 | ||
地址 | 台湾省嘉义市保安里17邻保安一路1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