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子收费系统(ETCS)终端的通信范围限制装置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提供电子收费系统(ETCS)终端的通信范围限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包括天线、RF接收部、RF发送部及基频带(Baseband)发送/接收部的车辆搭载装置(OBU)的电子收费系统(ETCS)中,在作为上述RF接收部一部分的ASK解调器接收端,还包括由数字控制部及RSSI控制部构成的车辆搭载装置(OBU)的接收性能限制装置,以控制上述车辆搭载装置(OBU)的接收性能,从而只在一定的通信范围发送或接收信号,从而解决解决在通信范围之外的区域产生干扰电子收费系统(ETCS)性能的噪声,而且在进入车辆搭载装置(OBU)的通信范围之后,降低发送、接收转换效率的问题。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96559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2.02 |
申请号 | CN200980107658.X | 申请日期 | 2009.03.05 |
申请人 | FCI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闵宣基;金范真;林奎炫 |
分类号 | G07B1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7B1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主权项 | 一种电子收费系统(ETCS)终端的通信范围限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包括天线、RF接收部、RF发送部及基频带(Baseband)发送/接收部的车辆搭载装置(OBU)的电子收费系统(ETCS)中,在作为上述RF接收部一部分的ASK解调器接收端,还包括由数字控制部及RSSI控制部构成的车辆搭载装置(OBU)的接收性能限制装置,以控制上述车辆搭载装置(OBU)的接收性能,从而只在一定的通信范围发送或接收信号。 |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