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玩偶之摆动装置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一种「玩偶之摆动装置」,其主要于玩偶主体之躯体内设有复数之轴柱,并于之轴柱上设有一中心轴齿轮,而其上下缘面分别啮合于头部下方及腿部顶端之齿轨上,而二腿部下方为固定于座体之支撑座的轴孔位置,且于右侧腿部下端延设有一扇形齿轨,并使之啮合于动力装置之传动齿轮上,而由马达来带动一级或一级以上之减速齿轮,其中该二腿部上方之二轴孔距离小于下方之二轴孔距离,此时即可以躯体内之四轴柱及二腿部底侧之轴孔为转动轴点,以利玩偶主体可透过动力装置来依序带动各相邻构件呈一不同方向之摆动状态,据此达到玩偶主体于摆动时具有细腻、自然之动作者。
申请公布号 TW420030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1.21
申请号 TW087214477 申请日期 1998.09.02
申请人 诠丰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金隆
分类号 A63H3/50 主分类号 A63H3/5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江明志 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一八三号十楼之七
主权项 1.一种玩偶之摆动装置,其主要包括有玩偶主体及动力装置所构成,并以复数轴柱使用于玩偶主体之各轴孔处相互定位使用,其中:该玩偶主体之头部下方为延设一齿轨,而其上方具有一轴孔,并穿放于躯体之顶端所延设的轴柱上定位,以形成有一上轴点,再于其躯体中央之轴柱上定位有一中心轴齿轮,而形成有一中心轴点,绩凌二腿部上方所设之轴孔置入于躯体下方二轴柱上定位,以形成二中间轴点,再以一轴件将二腿部下方之二轴孔定位于座体的支撑座之二轴孔中定位,以形成二下轴点,而头部下方之齿轨及腿部顶端之齿轨分别啮合于中心轴齿轮之上、下缘面,再使腿部之下端面之齿轨啮合于动力齿轮之上缘面,且该二腿部之中间轴点的间距略小于二下轴点之间距者;及该动力装置为利用预设之电源经控制电路板来驱动马达呈一正逆转动作,并传动至末端之传动齿轮作一旋转使用者;藉由上述构件之组合,即可于动力齿轮旋转时,以各构件结合后之各轴点为轴心,而透过腿部、躯体及头部之各相邻齿部之啮合面的带动,以利使各相邻构件可呈一相反方向之倾斜状态,并达到玩偶主体于摇摆时具有更加细腻、自然之摆动动作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玩偶之摆动装置,其中该玩偶主体之腿部上方为设有二凸柱,且于二凸柱上定位有一制动弹簧,以辅助玩偶主体于摇摆时,能具有更加细腻之动作使用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玩偶之摆动装置,其中该玩偶主体的躯体内之中心轴齿轮可以一连动杆替换,且进一步将头部、躯体、腿部及动力装置中之传动齿轮间的各相邻部之啮合面,皆以连动轴部取代,而该连动轴部为设有一凸柱配合一具适当空间之限位槽孔,以利凸柱可于限位槽孔内作一限位移动,以达到玩偶主体于摇摆时亦具有细腻、自然之摆动动作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为本创作之立体分解图。第二图系为本创作之正面透视图。第三图系为本创作于向右摆动时之动作示意图。第四图系为本创作于向左摆动时之动作示意图。第五图系为本创作另种实施例之正面透视示意图。第六图系为本创作另种实施例于向右摆动时之动作示意图。第七图系为本创作另种实施例于向左摆动时之动作示意图。
地址 台北县汐止镇大同路三段二一八号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