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可移除光提取构件的照明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照明系统(100),其包括至少一个光源(101)、设置为接收所述至少一个光源发出的光的导光体(102)和至少一个光提取构件(103)。光提取构件(103)适于从所述导光体提取光,并可移除地设置在所述导光体(102)的表面上。光提取构件可移除地设置在所述导光体(102)的表面上指它可从导光体102分离并移到导光体102上的不同的位置。因此,可在任何需要的位置提取光,这可实现受控的和可变的光提取。
申请公布号 CN10196021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1.26
申请号 CN200980107952.0 申请日期 2009.03.02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J·L·M·范登伯奇
分类号 F21V8/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V8/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吴立明
主权项 一种照明系统(100),包括:至少一个光源(101)、设置为接收由所述至少一个光源(101)发出的光的导光体(102)、和适于从所述导光体提取光的至少一个光提取构件(103),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光提取构件(103)可移除地设置在所述导光体(102)的表面上。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