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的光学模块(M),所述光学模块包括至少一个主反光镜(R),与至少一个光源(S)相关用于发出主光束。所述光学模块(M)包括至少一个补充反射区域(Z1、Z2),所述补充反射区域在所述主反光镜(R)之外,并且适合于接收直接或间接来自所述光源(S)的部分光并且将其反射,以便在与主光束的中间方向不同的中间方向上产生次级光束。 |
申请公布号 |
CN1975244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1.26 |
申请号 |
CN200610162500.0 |
申请日期 |
2006.11.24 |
申请人 |
瓦雷欧·维申公司 |
发明人 |
克里斯托弗·维洛伊斯 |
分类号 |
F21S8/10(2006.01)I;F21V7/10(2006.01)I;B60Q1/24(2006.01)I;F21W101/10(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S8/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康建忠 |
主权项 |
一种光学模块(M),适合于配备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设备,所述光学模块包括至少一个主反光镜(R),其与至少一个光源(S)相关用于发出主光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模块(M)包括至少一个补充反射区域(Z1、Z2),其在所述主反光镜(R)之外,并且适合于接收直接或间接来自所述至少一个光源(S)的部分光,并且将其以这种方式反射,使得生成次级光束,所述次级光束的中间方向(X1)与所述主光束的中间方向(X)不同,所述至少一个补充反射区域(Z1、Z2)以这种方式排列,使得所述次级光束照亮补充照明区域,该补充照明区域延伸到由所述主光束照亮的区域之外,以提供机动车辆的侧面照明,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补充反射区域(Z1、Z2)置于所述光学模块的灯框(B)上,其至少部分包围所述主反光镜(R),或者形成所述灯框(B)的整体部分。 |
地址 |
法国博比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