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光碟机中写入光碟片的速度控制方法,包括下列步骤:利用一定角速(CAV)模式写入一光碟片时,若预定写入该光碟片的一时间位置点的一写入速度大于主机传输至缓冲区的一资料传输率,停止该特定模式;以及以该资料传输率写入该时间位置点以后的一光碟片范围。一种光碟机中写入光碟片的速度控制方法,包括下列步骤:利用一部分定角速(PCAV)模式写入一光碟片,当光碟机开始写入时,根据要写入的光碟片计算其适用的写入速度,若预定写入该光碟片的一时间位置点的一写入速度大于主机传输至缓冲区的一资料传输率,停止该特定模式;以及以该资料传输率的定线速模式写入该时间位置点以后的一光碟片范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方法,其中部分定角速模式的定线速区域写入速度为光碟片本身所允许的最高写入速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方法,其中部分定角速模式的定线速区域写入速度为光碟机所提供的最高写入速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光碟机系为一可烧录光碟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光碟片系为一CD-R光碟片及一CD-RW光碟片,二者择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