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取样漏斗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取样漏斗。一种取样漏斗,包括斗体和管体,所述斗体的顶部和底部分别具有开口,所述管体的顶端与所述斗体的底部的开口连接并与所述斗体呈一体结构,所述管体的底端设置有法兰,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包括:第一管体,所述第一管体的顶端与所述斗体的底部的开口连接并与所述斗体呈一体结构;第二管体,所述第二管体上设置有螺孔,所述第二管体套接在所述第一管体上,并通过固定螺栓固定在所述第一管体上,所述法兰设置在所述第二管体的底端。本实用新型解决了采用现有的取样漏斗进行取样操作不可调节与排液管之间的距离的问题。 | ||
申请公布号 | CN201716212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1.19 |
申请号 | CN201020188598.9 | 申请日期 | 2010.05.11 |
申请人 | 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纯 |
分类号 | G01N1/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1/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集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4 | 代理人 | 周成 |
主权项 | 一种取样漏斗,包括斗体和管体,所述斗体的顶部和底部分别具有开口,所述管体的顶端与所述斗体的底部的开口连接并与所述斗体呈一体结构,所述管体的底端设置有法兰,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包括:第一管体,所述第一管体的顶端与所述斗体的底部的开口连接并与所述斗体呈一体结构;第二管体,所述第二管体上设置有螺孔,所述第二管体套接在所述第一管体上,并通过固定螺栓固定在所述第一管体上,所述法兰设置在所述第二管体的底端。 | ||
地址 | 200942 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5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