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显示对象布局变更装置及方法 |
摘要 |
一种显示对象布局变更装置,变更新显示对象的布局,使透明化了的新显示窗口内的新显示对象不与已显示窗口内的已显示对象重叠。新显示对象判定部(103)判定新显示对象是否设定了透明度。在判定新显示对象设定了透明度的情况下,显示对象布局判定部(104)判定是否变更新显示对象的布局。在判定变更新显示对象的布局的情况下,显示对象布局变更部(105)变更新显示对象的布局,使新显示对象不与已显示对象重叠。显示控制部(106)在显示画面上显示新显示窗口,其中,新显示窗口包含布局变更了以后的新显示对象。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4373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1.19 |
申请号 |
CN200780017073.X |
申请日期 |
2007.04.24 |
申请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安达孝夫;阿曾光洋;堀内优希 |
分类号 |
G06F3/048(2006.01)I;G06F3/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3/048(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杨谦;胡建新 |
主权项 |
一种显示对象布局变更装置,对显示画面上的显示窗口以及显示窗口内部的显示对象的布局进行变更,包括:显示窗口操作请求通信部,接收新显示窗口的显示请求;新显示对象判定部,从所述显示窗口操作请求通信部接收所述新显示窗口的显示请求,判定所述新显示窗口内的新显示对象是否设定了透明度;显示对象管理部,对有关所述显示画面上已经显示的已显示对象的显示对象信息进行管理;显示对象布局变更判定部,在所述新显示对象判定部判定所述新显示对象设定了透明度的情况下,基于所述新显示对象的显示内容以及已显示窗口内的已显示对象的显示内容,判定是否变更所述新显示对象的布局;显示对象布局变更部,在所述显示对象布局变更判定部判定变更所述新显示对象的布局的情况下,变更所述新显示对象的布局,使所述新显示对象不与所述已显示对象重叠;及显示控制部,在所述显示画面上显示含有所述新显示对象的所述新显示窗口,其中,所述新显示对象的布局已被所述显示对象布局变更部变更。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