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用于玉米水稻苗后的复配除草剂
摘要 本发明涉及农药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玉米、水稻苗后复配除草剂,包含氟噻草胺和氯氟吡氧乙酸两种活性成分,氟噻草胺和氯氟吡氧乙酸的重量比为0.4-1.33∶1,作为优选,氟噻草胺和氯氟吡氧乙酸的质量百分含量为所述复配除草剂的10~85%。本发明所述复配除草剂既能防除玉米、水稻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又能防除阔叶杂草及莎草,除草效果显著,具有显著的增效作用,且一次施药即能防除作物整个生育期内的杂草,对后茬作物无影响,是一种理想的除草剂。
申请公布号 CN10194678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1.19
申请号 CN201010295056.6 申请日期 2010.09.25
申请人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龚国斌;陈克付;王玉平;王毅
分类号 A01N43/824(2006.01)I;A01N43/40(2006.01)I;A01P13/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N43/824(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玉米苗后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包含氟噻草胺和氯氟吡氧乙酸,氟噻草胺和氯氟吡氧乙酸的重量比为0.4∶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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