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的显示装置具有,对所接收的电子邮件是否满足规定条件进行判断的条件判断部。另外,显示装置具有,在由条件判断部检测出不满足规定条件的电子邮件时,将该电子邮件的附加数据从存储部中删除的数据删除部。另外,显示装置具有,接受保存附加数据的条件的条件登录部。条件登录部接受用户想要保存的电子邮件的发送方邮件地址。在由邮件接收部接收电子邮件时,条件判断部对该发送方邮件地址是否与允许接收地址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相一致进行判断。并且,在一致时进行附加数据的保存,而在不一致时进行删除。
申请公布号 CN10194624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1.12
申请号 CN200980105720.1 申请日期 2009.02.13
申请人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三洋电机民用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佐佐木庆宏;上山知毅;松岛淳人;松平直彦;渡边和彦;川口弥文;岸本良则;木下昌彦
分类号 G06F13/00(2006.01)I;A47G1/14(2006.01)I;G09G5/00(2006.01)I;H04N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1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金信立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代理人 黄威;张彬
主权项 一种显示装置,具有:显示部,其进行图像的显示;存储部,其进行数据的存储;通信部,其连接于通信网络而进行通信;邮件接收部,其使用所述通信部而从通信网络接收电子邮件,并存储在所述存储部中,所述显示装置的特征在于,具有:条件判断部,其对由所述邮件接收部接收的电子邮件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条件进行判断;数据删除部,其将包含在由所述条件判断部判断为不满足所述条件的电子邮件中的附加数据,从所述存储部中删除。
地址 日本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