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主动销毁的震源药柱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爆破装置,特别是一种可主动销毁的震源药柱,该可主动销毁的震源药柱包括筒体、压盖,在压盖上至少有一个用于安装雷管的雷管孔,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筒体内安装有主动销毁装置。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有效地解决震源药柱未起爆所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93669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1.05 |
申请号 | CN201010284225.6 | 申请日期 | 2010.09.17 |
申请人 | 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杨前 |
分类号 | F42D5/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42D5/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宁夏专利服务中心 64100 | 代理人 | 贾冬生 |
主权项 | 一种可主动销毁的震源药柱,包括筒体、压盖,在压盖上至少有一个用于安装雷管的雷管孔,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筒体(3)内安装有主动销毁装置。 | ||
地址 | 842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库车县天山东路4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