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主动销毁的震源药柱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爆破装置,特别是一种可主动销毁的震源药柱,该可主动销毁的震源药柱包括筒体、压盖,在压盖上至少有一个用于安装雷管的雷管孔,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筒体内安装有主动销毁装置。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有效地解决震源药柱未起爆所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
申请公布号 CN10193669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1.05
申请号 CN201010284225.6 申请日期 2010.09.17
申请人 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前
分类号 F42D5/04(2006.01)I 主分类号 F42D5/04(2006.01)I
代理机构 宁夏专利服务中心 64100 代理人 贾冬生
主权项 一种可主动销毁的震源药柱,包括筒体、压盖,在压盖上至少有一个用于安装雷管的雷管孔,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筒体(3)内安装有主动销毁装置。
地址 842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库车县天山东路4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