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视频监视系统的遮蔽模块、用于遮蔽被选择的物体的方法以及计算机程序 |
摘要 |
除用于保护监视区域并且在必要时用于跟踪可疑物体的视频监视系统的明显优点外,还提出了如下挑战:保护被视频监视区域中的人的隐私。为此提出一种用于监视系统(1)的遮蔽模块(4),其中,监视系统(1)具有至少一个监视摄像机(2)并且适用于和/或被设置观察具有运动物体(14,16)的监视区域,所述遮蔽模块(4)具有用于将物体选择为选择物体(16)的选择装置,其中,所述遮蔽模块(4)被构造用于遮蔽地输出选择物体(16)或者其部分区域——以下统称为选择物体(16),其中,遮蔽模块(4)被构造用于将遮蔽限制到监视区域的至少一个被选择的空间部分区域(15,18)中的物体(16)上。 |
申请公布号 |
CN10193302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2.29 |
申请号 |
CN200880125934.0 |
申请日期 |
2008.11.11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M·默克尔;H·洛斯;J·K·瓦尔泽汉 |
分类号 |
G06K9/00(2006.01)I;G08B13/196(2006.01)I;H04N7/18(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K9/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曾立 |
主权项 |
用于一监视系统(1)的遮蔽模块(4),其中,所述监视系统(1)具有至少一个监视摄像机(2)并且适用于和/或被设置用于观察具有运动物体(14,16)的监视区域,所述遮蔽模块具有一选择装置,用于将物体选择为选择物体(16),其中,所述遮蔽模块(4)被构造用于遮蔽地输出所述选择物体(16)或者所述选择物体的部分区域——以下统称为选择物体(16),其特征在于,所述遮蔽模块(4)被构造用于将遮蔽限制到所述监视区域的至少一个被选择的空间部分区域(15,18)中的物体(16)上。 |
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