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手电筒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手电筒,包括:灯头、发光元件、反光复膜、壳体和尾部;所述灯头连接于所述壳体的一端;所述发光元件设置在所述灯头内部;所述反光复膜设置在所述灯头内壁;所述尾部连接于所述壳体另一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手电筒,通过在手电筒灯头设置的反光复膜,使手电筒在发光元件发光时,反光复膜可以将光线向四周反射出去,这样手电筒不仅能照亮前方,也能照亮周围环境。 |
申请公布号 |
CN201680162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2.22 |
申请号 |
CN201020146957.4 |
申请日期 |
2010.03.19 |
申请人 |
董金金 |
发明人 |
董金金 |
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F21V7/00(2006.01)I;F21V15/02(2006.01)I;F21V17/00(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逯长明 |
主权项 |
一种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包括:灯头、发光元件、反光复膜、壳体和尾部;所述灯头连接于所述壳体的一端;所述发光元件设置在所述灯头内部;所述反光复膜设置在所述灯头内壁;所述尾部连接于所述壳体另一端。 |
地址 |
315613 浙江省宁海县西店镇新董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