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强光眩目器 | ||
摘要 |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强光眩目器。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公安警用装备,尤其用于夜间(或黑暗处)搜索和处理应急事件等特殊情况的需要,发出强劲的爆闪光芒使人眩目而暂时失去攻击能力的非杀伤性光学装备;亦可做为在夜间(或黑暗)的环境下的搜索和救援时的照明灯具。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A、在于左视图上五孔光杯排列形状。B、在于主视图左侧灯头部位其横槽和竖槽结合形状。C、在于各视图上的设计和形状的结合。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1。 | ||
申请公布号 | CN301411273S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2.15 |
申请号 | CN201030211536.0 | 申请日期 | 2010.06.22 |
申请人 | 北京嘉德宝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明刚 |
分类号 | 22-02;26-02 | 主分类号 | 22-02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主权项 | |||
地址 | 100078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田园路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