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
摘要 液晶电视(100)包括:发热的显示组件(10);具有安装面(22)的基板(21);安装在安装面(22)的部件群(26);以及容纳显示组件(10)、基板(21)、和部件群(26)的框体(11)。安装面(22)包含与显示组件(10)相对地延伸的主面(22a)、和配置在主面(22a)的背侧的非主面(22b)。部件群(26)中以安装面(22)为基准的最高的部件(26A)安装在主面(22a)和非主面(22b)中的主面(22a)。在框体(11)形成位于基板(21)下方的下通气孔(18)、和位于基板(21)上方的上通气孔(19)。在框体(11)内形成有在下通气孔(18)、显示组件(10)与主面(22a)之间的空间(32)、以及通气孔(19)中流通的空气流。通过这种结构,能提供一种增大冷却效果并且实现薄型化的显示装置。
申请公布号 CN10191899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15
申请号 CN200980103052.9 申请日期 2009.01.21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新木丰;田村刚;加藤秀明;岸本信之
分类号 G09F9/00(2006.01)I;H04N5/64(2006.01)I 主分类号 G09F9/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侯颖媖;胡烨
主权项 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发热的显示组件(10);具有安装面(22)并与所述显示组件(10)隔开距离而配置的基板(21);安装在所述安装面(22)的部件群(26);以及容纳所述显示组件(10)、所述基板(21)、和所述部件群(26)的框体(11),所述安装面(22)包含与所述显示组件(10)相对地延伸的第一表面(22a)、和配置在所述第一表面(22a)的背侧的第二表面(22b),所述部件群(26)中以所述安装面(22)为基准的最高的部件(26A)安装在所述第一表面(22a)和所述第二表面(22b)中的所述第一表面(22a),在所述框体(11)形成位于所述基板(21)下方的第一通气孔(18)、和位于所述基板(21)上方的第二通气孔(19),在所述框体(11)内形成有在所述第一通气孔(18)、所述显示组件(10)与所述第一表面(22a)之间的空间(32)、以及第二通气孔(19)中流通的空气流。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