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便携电话机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在接到对端电话机的呼叫的情况下仍能够继续收看电视广播的便携电话机。当在主显示部中正在显示电视图像的状态下接到对端电话机的呼叫的情况下,电视图像显示部(35)在主显示部中保持电视图像的显示状态,电视声音输出部(36)停止输出与该电视图像相对应的电视声音,与此同时,文字信息显示部(38)将与电视图像相对应的字幕显示到主显示部。由此,即使在与对端电话机进行通话的期间内也能够根据电视图像和字幕继续收看电视广播。
申请公布号 CN10191750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15
申请号 CN201010278002.9 申请日期 2006.11.07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奥田计;川内康裕;菅沼俊夫;马场木绵子
分类号 H04M1/02(2006.01)I;H04M1/725(2006.01)I;H04N5/445(2006.01)I 主分类号 H04M1/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李浩;王忠忠
主权项 一种便携电话机,其特征在于,具备:显示机身,机身表面上形成有长方形的显示画面;声音输出装置,配置在上述显示画面的较长方向的一端的上述显示机身内,在用户将耳朵凑近上述机身表面的状态下使用;支承装置,将上述显示机身能够旋转地支承在与上述显示画面水平的平面内,以便使上述显示画面处于纵长状态和横宽状态;旋转操作检测装置,检测用户对上述显示机身的旋转操作;电视广播接收装置,接收电视广播波;电视图像显示装置,将根据所接收到的电视广播波生成、并随着上述旋转操作而发生旋转后的电视图像显示到上述显示画面;无线通信装置,执行呼叫信号和应答信号的发送和接收;和来电应答装置,在对上述呼叫信号可以作出应答的期间内,根据将正在显示电视图像的上述显示画面从横宽状态迁移到纵长状态的旋转操作,生成应答信号并确立通话状态。
地址 日本大阪府大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