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汽车前灯、具有视觉效应的透镜或灯罩 |
摘要 |
用于灯具的透镜(10,23)和灯罩(27),通过在塑模的聚碳酸酯基体中加入光荧光材料在透镜或灯罩的边缘提供彩色发光形式的引人注意的美学外观。该透镜特别适用于用作汽车外透镜(10,23),并且还可以通过与照明灯泡配合改善通过此外透镜射出光的质量。射出的光束具有由SAEJ578标准限定的合规颜色和强度。发光性能也可以通过减少炫目、增加亮度或产生增强夜间路面对人眼的可见度的光束的方式得到改善。 |
申请公布号 |
CN1659406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2.15 |
申请号 |
CN03813028.9 |
申请日期 |
2003.03.19 |
申请人 |
沙伯基础创新塑料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菲利普·肖特兰德;戴维·S·布赖斯;托马斯·布沙尔德 |
分类号 |
F21V5/00(2006.01)I;F21V9/16(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1V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魏晓刚;李晓舒 |
主权项 |
一种汽车前灯,包括用于容纳光源(26)和外透镜(23)的托架(22)和反光镜(25),设置为使得来自设置在托架(22)中的光源(26)的光通过透镜(23),其中该反光镜(25)设置在托架(22)中并将来自设置在托架(22)中的光源(26)的光向透镜(23)反射,其中透镜(23)包括聚碳酸酯和光荧光材料,并且满足汽车前灯的SAE标准,且至少在透镜的边缘提供由光荧光材料的光荧光导致的视觉效果,且其中托架(22)、反光镜(25)和透镜(23)与光源(26)一起工作以从前灯提供输出光束。 |
地址 |
荷兰贝亨奥普佐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