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用于照明物体的照明器件的光学设备
摘要 一种用于照明物体的照明器件(1),所说照明器件包括发光(21)的光源(2);可调光学元件(3),用于调节来自光源(2)的光(21)使之成为调节光(31);和控制器(4),用于通过至少一个驱动信号(75、76)响应调节控制信号(71)来控制包括可调光学元件(3)和光源(2)在内的一组元件中的至少一个元件。
申请公布号 CN10121846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01
申请号 CN200680024882.9 申请日期 2006.06.30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C·R·龙达;R·A·M·希克梅特
分类号 F21V14/00(2006.01)I;G02B7/1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V14/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龚海军;谭祐祥
主权项 一种包括用于照明物体的照明器件(1)的光学设备(11),所述的照明器件(1)包括:—发光的光源(2);—可调光学元件(3),用于调节来自光源(2)的光使之成为调节光(31);和—控制器(4),控制器(4)响应调节的控制信号(71)通过第一驱动信号(76)来控制可调光学元件(3);其特征在于,光学设备(11)包括变焦镜头(5),调节的控制信号(71)是从用于控制拍摄物体的变焦镜头(5)的变焦控制信号(72)导出的,所述变焦镜头(5)不同于所述可调光学元件(3),或者其中,调节的控制信号(71)是从由光学设备(11)的自动聚焦单元(46)产生的自动聚焦控制信号(73)导出的,所述自动聚焦单元(46)不同于所述可调光学元件(3)。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