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笔筒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笔筒,包括筒身(1)和筒身(1)下端的筒底(3),在筒身(1)的外侧设置有便签本(2)。本实用新型的笔筒不仅作为一般的笔筒使用,由于在筒身外侧设置了便签本,因此在学或者工作中碰到需要记录的内容时,可随时进行记录,非常方便。且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且整体可拆卸,制作简单,成本低下。
申请公布号 CN201659817U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01
申请号 CN201020132359.1 申请日期 2010.03.16
申请人 张敬 发明人 张敬
分类号 B43M99/00(2010.01)I 主分类号 B43M99/00(2010.01)I
代理机构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13 代理人 衷诚宣
主权项 一种笔筒,包括筒身(1)和筒身(1)下端的筒底(3),其特征在于:在筒身(1)的外侧设置有便签本(2)。
地址 200086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132弄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