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保护信用帐户的系统和方法 | ||
摘要 | 公开了一种系统和方法,用于验证卡持有者、商人和信用卡公司之间的商业交易。卡持有者使用完整的信用卡号码与商人进行购买。商人提交交易批准请求给信用卡公司以便批准。信用卡公司执行交易批准请求的常规信用批准,以及与卡持有者验证交易批准请求。只有在交易批准请求按常规由信用卡公司批准并且由卡持有者验证之后,批准才会发送到商人。卡持有者或信用卡公司可发起交易批准请求的验证。如果包含在交易批准请求中的数据满足一个或更多预验证准则,那么也可自动验证交易批准请求。卡持有者可最初确定和/或修改预验证准则。作为另一个安全特征,卡持有者在希望时可选择性地激活或去激活他们的信用卡/帐户。信用卡本身包括安全措施的标记。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90145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2.01 |
申请号 | CN201010239623.6 | 申请日期 | 2005.07.08 |
申请人 | 戴维.N.哈里斯 | 发明人 | 戴维·N·哈里斯 |
分类号 | G06Q30/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Q30/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李芳华 |
主权项 | 一种计算机系统,用于批准具有帐户信息的用户和商人之间的商业交易,所述计算机系统包括:处理单元,用于处理数据和代码;以及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数据和所述代码,所述数据和所述代码一起包括:商人通信模块,其操作来便利与所述商人的连接,用于接收交易批准请求,帐户拥有者可以访问的激活数据,所述激活数据指示与所述帐户拥有者和所述账户信息相关联的帐户的激活状态,以及授权模块,其响应所述交易批准请求,并且如果去激活与所述帐户拥有者相关联的所述帐户,那么该授权模块操作来拒绝所述交易批准请求;由此在所述用户发起与所述商人的所述交易之前,所述帐户拥有者能够修改所述激活数据以激活所述账户,由此便利所述交易批准请求的批准;在所述交易批准请求的批准之后,所述帐户拥有者能够修改所述激活数据以去激活所述账户,使得将拒绝随后的交易批准请求;和在所述用户使用所述账户信息发起将来交易之前,所述帐户拥有者能够再次修改所述激活数据,以便利与所述将来交易关联的交易批准请求的批准,由此允许所述卡持有者在每一将来交易之间去激活所述账户。 | ||
地址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