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手电筒的乒乓球拍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手电筒的乒乓球拍属于体育用品,特别是带有手电筒的乒乓球拍。一种带手电筒的乒乓球拍,包括球拍面、球拍把手,其特征是:所述的把手是中空的,把手内部安装有电池,把手侧壁上有开关,把手端部装有LED发光管组,外面设有保护罩,电池、开关和LED发光管组由导线依次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由于在乒乓球拍的把手内安装了做手电筒使用的LED照明电路,使乒乓球拍增加了照明功能适应运动结束时间较晚,回家路上缺少照明的需求,LED照明电路耗电少、使用寿命长,不怕震动。 |
申请公布号 |
CN20165880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2.01 |
申请号 |
CN201020164596.6 |
申请日期 |
2010.04.21 |
申请人 |
马星宇 |
发明人 |
马星宇;田忠 |
分类号 |
A63B59/04(2006.01)I;F21V33/00(2006.01)I;F21V23/00(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A63B59/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
代理人 |
马祥明 |
主权项 |
一种带手电筒的乒乓球拍,包括球拍面、球拍把手,其特征是:所述的把手是中空的,把手内部安装有电池,把手侧壁上有开关,把手端部装有LED发光管组,外面设有保护罩,电池、开关和LED发光管组由导线依次连接。 |
地址 |
250300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中川街1418号长清区实验小学田忠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