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通过喷雾干燥生产颗粒形式的固体颜料制剂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通过喷雾干燥生产颗粒形式的固体颜料制剂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在雾化装置中雾化含有(A0)基于悬浮液总重量为30-90重量%的溶剂组分,(A1)基于悬浮液总重量为2-60重量%的颜料组分,(A2)基于悬浮液总重量为0-50重量%的第一填料组分,(A3)基于组分(A1)和(A2)的总重量为10-70重量%的表面活性添加剂组分,以及任选其他组分的悬浮液,其中所有组分基于总重量的重量比例的总和为100重量%,(b)使步骤(a)中产生的液滴与气流在给定温度下接触以将其干燥而得到具有给定残留水分含量的颗粒,和(c)将颗粒与气流分离,其特征在于在步骤(b)中在达到所述残留水分含量之前将液滴至少部分暴露于含有第二固体填料组分的气溶胶,还涉及由上述方法得到的颗粒。
申请公布号 CN10189625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1.24
申请号 CN200880120140.5 申请日期 2008.12.09
申请人 巴斯夫欧洲公司 发明人 H·U·雷萨切尔;U·莫特
分类号 B01J2/04(2006.01)I;B01J2/30(2006.01)I;C09B67/06(2006.01)I 主分类号 B01J2/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刘金辉;林柏楠
主权项 一种生产颗粒形式的固体颜料制剂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在雾化装置中雾化含有如下组分的悬浮液:(A0)基于所述悬浮液总重量为30‑90重量%的溶剂组分,(A1)基于所述悬浮液总重量为2‑60重量%的颜料组分,(A2)基于所述悬浮液总重量为0‑50重量%的第一填料组分,(A3)基于所述组分(A1)和(A2)的总重量为10‑70重量%的表面活性添加剂组分,以及任选其他组分,其中所有组分基于总重量的重量比例的总和为100重量%,(b)使步骤(a)中形成的液滴与具有预定温度的气流接触以将液滴干燥而得到具有预定残留水分含量的颗粒,和(c)将颗粒与气流分离,其中在步骤(b)中在达到所述残留水分含量之前将液滴至少部分暴露于含有第二固体填料组分的气溶胶。
地址 德国路德维希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