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应用于移动终端装置的主动式移动电视广告系统及方法
摘要 一种应用于移动终端装置的主动式移动电视广告系统及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装置,可增加广告商品的曝光度,提供商家促销其产品的移动广告播送,包含:广告节目产生单元、促销信息产生单元、地理信息产生单元、广告节目编辑单元、移动电视节目产生单元、电视节目编辑单元、广播传输单元、移动终端装置、移动通讯网路,以及广告商家网站。此外,本发明更提供使用移动终端装置的电视观众主动订阅感兴趣的广告节目,并以在线或离线的方式收看,利用本系统提供之交互式广告,可达到增加观众对产品的了解并提高购买意愿的目的。
申请公布号 CN10189571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1.24
申请号 CN201010222237.6 申请日期 2010.06.28
申请人 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家宏;廖晨吟;张维儒;龙蒂涵;郭又祯
分类号 H04N7/08(2006.01)I;H04N7/173(2006.01)I;H04L29/06(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7/08(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代理人 曾旻辉
主权项 一种应用于移动终端装置的主动式移动电视广告系统,在移动终端装置上提供主动式移动电视广告服务,其特征在于,该主动式移动电视广告系统包括:一广告节目产生单元,用以产生特定商品的广告节目影片,以进行营销与推广;一促销信息产生单元,用以产生特定商品的促销推广信息,提高观众对商品的兴趣及购买的意愿,并与广告节目产生单元的节目数据结合,利用一广告节目编辑单元进行编辑;一地理信息产生单元,产生广告商家店址的卫星定位信息,以协助欲导引广告商家店里购买商品的观众前往其店址;一广告节目编辑单元,用以处理来广告节目产生单元及促销信息产生单元的广告店家所提供的广告节目内容,并进行节目内容格式的编辑;一移动电视节目产生单元,用以产生电视台或其它多媒体制作单位所提供的移动电视节目内容;一电视节目编辑单元,用以将移动电视节目产生单元的移动电视节目,与广告节目编辑单元的广告节目整合在一起;一广播传输单元,负责将广告节目编辑单元制作完成的移动电视节目经由空中接口发射;多个移动终端装置,用以接收移动电视讯号并观赏电视节目;一移动通讯网路,其为移动终端装置接收交互式广告服务时所使用的通讯网路,更包含利用该移动通讯网路连结至一广告商家网站,用以协助用户获取广告商家与广告商品的相关讯息。
地址 中国台湾桃园县杨梅镇新荣里民族路5段551巷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