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骨髓钉(一)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33415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1.21
申请号 TW093124775 申请日期 2004.08.18
申请人 辛第斯公司 发明人 罗伯特 佛瑞格;马瑟尔 伏勒
分类号 A61B17/58 主分类号 A61B17/5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桂齐恒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2段112号9楼;阎启泰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2段112号9楼
主权项 一种骨髓钉,具有一纵轴(2)、一近体端(3)、一远体端(14)、至少一位在一平面(20)中垂直于该纵轴(2)延伸的孔(10)(11),及一纵槽孔(9);该孔(10)(11)具有一定的直径d10, d11,用于容纳一锁闩元件(12)(13),该纵槽孔(9)在行于该纵轴(2)在该平面(20)中延伸,其中:该纵槽孔(9)在该骨髓钉(1)未胀开状态时,其槽孔宽度垂直于该平面在孔(10)(11)外的区域测量的值为b,b的值至多相当于该孔(10)(11)之一定直径d10的最小值的0.6倍,其特征在:(A)该槽孔(9)延伸过该至少一孔(10)(11);(B1)该槽孔(9)的两端系封闭者,或者(B2)该槽孔(9)的一端系开口者,且具有一保持手段(23)(34)以限制槽孔(9)胀开的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骨髓钉,其中:该槽孔宽度b至多等于孔(10)(11)之一定直径(d10)的0.5倍,且宜至多为其0.4倍。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之骨髓钉,其中:孔(10)(11)的数目有二个,其中较接近纵槽孔(9)的开口的那个孔(10)的直径d10比另一孔(11)的直径d11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之骨髓钉,其中:该纵槽孔(9)的长度L至少相当于孔(10)(11)的一定直径d10的最小值的10倍,且宜为其15倍。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之骨髓钉,其中:该槽孔宽度b沿个槽孔长度L的范围大致为恒定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之骨髓钉,其中:该纵槽孔(9)在骨髓钉(1)的近体端(3)开始。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之骨髓钉,其中:该骨髓钉沿纵轴(2)方向设计成空心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之骨髓钉,其中:它至少有一个具一定直径D10, D11的锁闩元件(12)(13)(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骨髓钉,其中:该锁闩元件(12)(13)的一定直径D10, D11比相关的孔(10)(11)的一定直径d10, d11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骨髓钉,其中:该锁闩元件(12)(13)的一定直径D10, D11与相关的孔(10)(11)的一定直径d10, d11一样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骨髓钉,其中:该锁闩元件(12)(13)的一定直径D10, D11至少为相关的孔(10)(11)的一定直径的1.1倍,且宜为其1.2倍。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骨髓钉,其中:该较接近该纵槽孔(9)之开口放入之锁闩元件的直径大于另外的锁闩元件(12)的直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骨髓钉,其中:该锁闩元件放入孔(10)中,且该骨髓钉(1)在纵槽孔(9)的区域呈弹性胀开。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之骨髓钉,其中:该纵槽孔(9)的长度L选设成使得在锁闩元件(12)(13)放入时,该骨髓钉(1)只在弹性范围中变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之骨髓钉,其中:该骨髓钉(1)有一附加的锁闩孔(15),垂直于平面(7)延伸。
地址 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