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艺术性的图像照明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艺术性的图像照明系统。图像照明系统可以通过电子线路来连续显示多样的图像,并且可通过图像投影机产生图像。该系统的特征在于包括复数LED、电子线路部、发光部、图像投影机以及照明器材部。
申请公布号 CN10188930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1.17
申请号 CN200880119251.4 申请日期 2008.07.20
申请人 卢荣俊 发明人 卢荣俊
分类号 G09F9/33(2006.01)I;G09G3/32(2006.01)I 主分类号 G09F9/33(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代理人 韩明星;王青芝
主权项 一种具有艺术性的图像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多阶段运作的电子线路部;由晶体管放大器驱动的发光部;投影多样的图像的图像投影机部;以及表现上述图像的照明器材部。上述电子线路部由下述元件组成:以规则的间隔产生脉冲的脉冲产生器;每当由上述脉冲产生器输入脉冲就产生4比特二进制代码的16分割计数器;以及驱动LED的晶体管放大器。因此,4比特二进制代码按每个脉冲16阶段而改变。发射多种色彩的光的发光部需要LED的适当的选择以及布置,以实现每个阶段的艺术图像。尤其,LED利用SMT型超亮度四角LED,SMT型超亮度四角LED具有120°广角,以更有效地实现艺术图像。在任意情况下,能够使用5-phi高亮度LED。上述图像投影机部对于通过LED光来表现图像而发挥重要的功效,并应进行适当设计。该图像投影机部构造在照明系统的下部上,并且能够按期望地进行设计。即使图像投影机部具有简单的形状,图像投影机部也能够响应于通过循环式构造的LED按多种不同角度进行的照明而变化地进行图像的三维体现。上述照明器材部将在外部上清楚地显示图像信息。照明器材部应利用半透明乳白色的圆形或椭圆的玻璃或塑料材料,照明器材部的内部均匀地进行涂层。
地址 韩国仁川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