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剃毛器(E11)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为:剃毛器(E11)。2.本外观设计产品属于电动剃毛器。3.本外观设计产品包括设计1、设计2,设计1、设计2属于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其中设计1为基本设计。4.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外形图案设计。5.指定设计1主视图用于出版专利公报。6.设计1左视图与设计1右视图对称,省略设计1左视图。7.设计2左视图与设计2右视图对称,省略设计2左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38693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1.17
申请号 CN201030188580.4 申请日期 2010.06.03
申请人 虞智文 发明人 虞智文
分类号 28-03 主分类号 28-03
代理机构 温州高翔专利事务所 33205 代理人 郑书利
主权项
地址 325000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阳光花园1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