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有机发光显示器及其制造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33391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1.11
申请号 TW095137228 申请日期 2006.10.11
申请人 三星移动显示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崔东洙;朴镇宇;金兑承
分类号 H05B33/10 主分类号 H05B33/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桂齐恒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2段112号9楼;阎启泰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2段112号9楼
主权项 一种有机发光显示器,包含:一第一基板;一第二基板,包含面对该第一基板之一内表面;一有机发光像素阵列,于该第一及第二基板之间形成,该阵列包含面对该第二基板之一上表面;一玻璃原料密封,插入于该第一及第二基板之间而环绕该阵列;及一膜片结构,包含一个或更多分层膜片,其中该膜片结构包含插入于该第二基板及该阵列间之一部件,该膜片结构接触该内表面及该上表面,其中该膜片结构包括一树脂材料,其中该玻璃原料密封包括背离该阵列的外表面,并且其中相同的树脂形成在该玻璃原料密封的外表面之部件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膜片结构实质覆盖该上表面的全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膜片结构进一步包含插入于该第一及第二基板之间而不插入于该阵列及该第二基板间之一部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阵列包含一第一电极、一第二电极、及插入于该第一及第二电极间之一有机发光物质,其中该第一电极具有距该第一基板之一第一距离,而该第二电极具有距该第一基板之一第二距离,其中该第二距离大于该第一距离,而其中该上表面系为该电极之一表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膜片结构包含一有机树脂层及插入于该阵列及该有机树脂层间之一保护层,其中该保护层经配置以实质抑制该有机树脂层的组件不致扩散进入该阵列。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装置,其中该保护层包含从二氧化矽及氮化矽所组成群组的至少其中之一。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装置,其中该有机树脂层包含氨基甲酸乙酯树脂。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阵列发射穿透第二基板之可见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至少一部份膜片结构可实质让可见光穿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膜片结构具有小于或实质等于该第二基板之可见光反射比。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膜片结构具有一折射指数,该折射指数实质等于可形成接触该膜片结构之一层之物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膜片结构为实质非传导。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玻璃原料密封包含一或更多物质,该物质系选自由氧化镁(MgO)、氧化钙(CaO)、氧化钡(BaO)、氧化锂(Li2O)、氧化钠(Na2O)、氧化钾(K2O)、氧化硼(B2O3)、氧化钒(V2O5)、氧化锌(ZnO)、氧化碲(TeO2)、氧化铝(Al2O3)、二氧化矽(SiO2)、氧化铅(PbO)、氧化锡(SnO)、氧化磷(P2O5)、氧化钌(Ru2O)、氧化铷(Rb2O)、氧化铑(Rh2O)、氧化铁(Fe2O3)、氧化铜(CuO)、氧化钛(TiO2)、氧化钨(WO3)、氧化铋(Bi2O3)、氧化锑(Sb2O3)、铅-硼酸盐玻璃、锡-磷酸盐玻璃、钒酸盐玻璃及硼矽酸盐所组成的群组。一种制造有机发光显示装置的方法,该方法包含:提供一未完成品,包含:一第一基板,一第二基板,其包含面对该第一基板之一内表面;一有机发光像素第一阵列,其插入于该第一及第二基板之间,该第一阵列包含面对该第二基板之一第一上表面;一第一玻璃原料,插入于该第一及第二基板之间而环绕该第一阵列;一有机发光像素第二阵列,插入于该第一及第二基板之间,该第二阵列包含面对该第二基板之一第二上表面;一第二玻璃原料,插入于该第一及第二基板之间而环绕该第二阵列;及一第一膜片结构,包含插入于该第一阵列及该第二基板间之一个或更多分层膜片,该第一膜片结构接触该内表面及该第一上表面,而该第一膜片结构至少一膜片包含一可加工物质;一第二膜片结构,包含插入于该第二阵列及该第二基板间之一个或更多分层膜片,该第二膜片结构系接触该内表面及该第二上表面,而该第二膜片结构至少一膜片系包含一可加工物质;将该未完成品切割为一第一片及一第二片,其中该第一片系包含该第一基板之一切片、该第二基板之一切片、该第一阵列、该第一玻璃原料及该第一膜片结构,其中该第二片包含该第一基板之一切片、该第二基板之一切片、该第二阵列、该第二玻璃原料及该第二膜片结构;及加工该可加工物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方法,其中提供该未完成品系包含:提供该第一基板,及于该第一基板上形成之该第一及第二阵列;提供该第二基板及于该第二基板上形成之该可加工物质;设置该第一及第二基板,使该可加工物质位于该第一及第二基板之间;及将该第一及第二玻璃原料插入于该第一及第二基板之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方法,其中该可加工物质接触该第一玻璃原料,而其中加工该可加工物质系包含首先加工该第一玻璃原料附近之一部份该可加工物质,及接着加工该可加工物质的剩余物。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方法,其中加工该第一玻璃原料附近之该部份系包含放射紫外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方法,其中加工该剩余物系包含加热该可加工物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一阵列系包含一第一电极、一第二电极及插入于该第一及第二电极间之一有机发光物质,其中该第一电极具有距该第一基板之一第一距离,而该第二电极具有距该第一基板之一第二距离,其中该第二距离大于该第一距离,而其中该上表面系为该电极的一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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