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韧化的聚酰胺组合物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包含重复单元的聚酰胺,所述重复单元衍生自约10至约35重量%的1,6-己二胺和对苯二甲酸,最多为10重量%的其他聚酰胺重复单元;并且衍生自1,6-己二胺和对苯二甲酸的所述重复单元的剩余部分可以用极少量的橡胶增韧剂进行韧化以获得韧性极强的组合物。所得组合物可用于工业、消费品、电子器件以及机动车部件。
申请公布号 CN10187827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1.03
申请号 CN200880118295.5 申请日期 2008.11.24
申请人 纳幕尔杜邦公司 发明人 E·A·弗莱克斯曼
分类号 C08L77/06(2006.01)I 主分类号 C08L77/06(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段晓玲;李连涛
主权项 1.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a)80至95重量%的聚酰胺,所述聚酰胺基本上由10至35重量%的下式的重复单元<img file="FPA00001142328900011.GIF" wi="1184" he="220" />0至10重量%的一种或多种下式的重复单元组成<img file="FPA00001142328900012.GIF" wi="969" he="337" />其中R<sup>1</sup>、R<sup>2</sup>和R<sup>3</sup>各自独立地为亚烃基或取代的亚烃基,其中R<sup>1</sup>不是1,4-亚苯基和/或R<sup>2</sup>不是-(CH<sub>2</sub>)<sub>6</sub>-,并且重复单元的剩余部分具有下式<img file="FPA00001142328900013.GIF" wi="1211" he="179" />(b)2至20重量%的聚合物增韧剂,所述聚合物增韧剂包含活性官能团和/或羧酸的金属盐;前提条件是(III)和(IV)均不同于(I)和(II);并且其中所述重量百分比是按所述组合物中存在的(a)和(b)的总量计的,并且所述重复单元的重量百分比是按所述聚酰胺中存在的(I)、(II)、(III)和(IV)的总重量计的。
地址 美国特拉华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