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人身维安装置,其包含:至少一可携式发送单元,其具有一第一处理单元、一事件发送单元、一位置指示单元及一第一无线电信单元,该事件发送单元、该位置指示单元及该第一无线电信单元电连接该第一处理单元;一伺服单元,其具有一第二处理单元及一第二无线电信单元,该第二无线电信单元电连接该第二处理单元;以及至少一事件接收单元;其中,该可携式发送单元的使用者藉由该事件发送单元传送人身危安讯号至该第一处理单元时,该位置指示单元传送人身位置讯号至该第一处理单元,该第一处理单元藉由该第一无线电信单元无线传送人身危安讯号及人身位置讯号至该第二无线电信单元及该第二处理单元,该第二处理单元再藉由该第二无线电信单元无线传送人身危安讯号及人身位置讯号至该事件接收单元,以指示后续处理人员处理。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人身维安装置,其中,该第一无线电信单元装设有一第一用户身份识别卡(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SIM),该第二无线电信单元装设有一第二用户身份识别卡(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SIM)。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人身维安装置,其中,该位置指示单元为一全球定位装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人身维安装置,其中,该位置指示单元为一全球定位装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所述之人身维安装置,其中,该第一处理单元更电连接一第一供电单元,该第二处理单元更电连接一第二供电单元。 |